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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财险临沂中支因虚列费52.35万元,副总魏霞被罚4万元

来源:铭廷快讯网编辑:知识时间:2024-03-29 02:57:11

       中宏网山东9月8日电(记者 王博)近日,中华中支临沂银保监分局对中华联合财险临沂中支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联合临沂列费审理。财险最后的无赖勇者经查实,因虚中华联合财险临沂中支通过编制虚假资料,元魏霞万元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共计52.35万元,副总造成财务凭证及报表、被罚报告等材料虚假。中华中支当事人魏霞时任中华联合财险临沂中支副总经理,联合临沂列费对中华联合财险临沂中支虚列费用的财险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决定对魏霞警告并罚款4万元。因虚最后的无赖勇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元魏霞万元以下简称《保险法》)、副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被罚临沂银保监分局就当事人对中华联合财险临沂中支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中华中支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当事人时任中华联合财险临沂中支副总经理,对中华联合财险临沂中支虚列费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经查实,中华联合财险临沂中支通过编制虚假资料,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共计52.35万元,造成财务凭证及报表、报告等材料虚假。

       上述事实,有中华联合财险临沂中支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魏霞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职责分工文件复印件,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及账户交易明细,相关整改报告及内部问责文件,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上述虚列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临沂银保监分局决定对魏霞警告并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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